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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2-24    作者:继教院     来源:    点击: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考务工作人员属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所办公室,从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所日常事务的开展。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考务工作人员负责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信息的收集、处理。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考务工作人员负责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的组织、培训计划和大纲的审查、培训教材的组织(或编写)进行审查。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考务工作人员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报名、审核、公示和准考证的发放。

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考务工作人员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考场组织和试卷领取、保管,试卷评阅后的成绩录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申报资料的准备、成绩公示、证书申报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放。

六、等级认定前工作

1.协助等级认定试点单位负责人制定好需进行等级认定工种的等级认定实施计划,做好各种等级认定工作会议的记录;

2.协助等级认定试点单位负责人组织和管理好等级认定前考评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和准考证的核发工作;

4.负责理论考试考场的准备与安排;

5.负责理论及实际操作考试试卷、评分表的保管。

七、等级认定中工作

1.负责理论及实际操作考试试卷及评分表的发放收取和暂时保管;

2.协助等级认定试点单位负责人组织、协调理论及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3.协助等级认定试点单位负责人和督导员做好考场巡视和督导工作,解决考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负责理论试卷的阅卷,组织工作。

八、等级认定后工作

l.负责等级认定考试成绩的发布;

2.负责证书的核发;

3.负责等级认定工作各类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